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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投入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6-03-20 10:24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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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阳霞镇开展农用地膜残留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阳霞镇其盖布拉克村吐某种植的300亩棉花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2026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阳霞镇开展农用地膜残留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阳霞镇其盖布拉克村何某种植的600亩棉花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3、2026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阳霞镇开展农用地膜残留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阳霞镇其盖布拉克村陈某种植的1100亩棉花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4、2026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哈尔巴克乡开展农用地膜残留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哈尔巴克乡吾夏克铁热克村刘某种植的115亩棉花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5、2026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哈尔巴克乡开展农用地膜残留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哈尔巴克乡哈尔墩村李某种植的400亩棉花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6、2025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塔尔拉克乡库木墩村开展农用地膜回收执法检查时发现,朱某种植的650亩棉花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7、2026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阿克萨来乡开展农用地膜残留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阿克萨来乡月堂村外某种植的8亩胡萝卜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2026年3月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阿克萨来乡开展农用地膜残留回收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阿克萨来乡月堂村克某种植的54亩棉花地存在农田地膜未回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