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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曝光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0 11:0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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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和道路行驶管理,提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轮台县近期查处的5起农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一、萨某驾驶无牌证拖拉机案

2026年4月8日17时许,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哈尔巴克乡喀什贝希村田间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萨某驾驶拖拉机正在田间作业。经查,该拖拉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当事人擅自将拖拉机投入使用。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萨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二、麦某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2026年4月16日16时06分,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策大雅乡萨依巴格村3组路段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麦某驾驶牌照号码为新28-97838的拖拉机在该路段行驶。经查,当事人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麦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驾驶作业。

三、阿某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2026年4月30日12时58分,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哈尔巴克乡巴格吉格村5组路段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阿某驾驶牌照号码为新28-82494的拖拉机在该路段行驶。经查,当事人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阿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驾驶作业。

四、王某(轮台镇人)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2026年4月30日16时18分,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轮台镇拉帕村3组路段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驾驶牌照号码为新28-70063的拖拉机在该路段行驶。经查,当事人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驾驶作业。

五、王某(阿克萨来乡人)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2026年5月5日12时18分,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阿克萨来乡阿克萨来村3组田间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驾驶牌照号码为新28-78978的拖拉机正在田间作业。经查,当事人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驾驶作业。

案例警示:农忙季节是农业机械使用的密集时段,农机车辆无驾驶操作证、无行驶证、无车辆号牌、车辆未经年度安全检验、违章载人等行为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侥幸心理。

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大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坚持严查严处、教育并重,督促广大农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持证上岗、按规登记、定期检验,坚决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三夏"生产顺利推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轮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