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2826执恢12号,将登记在洪诚、汪丽先名下位于轮台县轮南镇直属塔河桥(沙漠公路以西处)【新(2016)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16号】、【新(2016)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17号】、【新(2016)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18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过户至买受人温丁方名下,因洪诚、汪丽先的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轮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