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社会服务

轮台县调整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资金及拟新增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1 13:2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打印 字体:【 微博 微信


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25号)通知,轮台县在原有分配的4个家庭农场的基础上增加1个项目实施主体,扶持项目资金由原来的每个8万元调整为6万元。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函2024664号)要求,奖补对象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项目原则上扶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着力加大对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力度要求一是将前期遴选承担合作社项目的轮台县金鑫桥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由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家庭农场项目的轮台县金棚种植养殖庭农场、轮台县欣凯家庭农场、轮台县宸铭棉花种植家庭农场和轮台县富壤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由8万元调整为6万元;二是对全县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全面现场调查摸底,并通过征求有关乡镇的意见,选择了生产经营良好、制度健全、财务规范、管理民主、信誉良好、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因此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轮台县明德家庭农场承担2024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1121日至1127日,共7

来信地址:轮台县博斯坦南路5号院轮台县农业农村局2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6-4690021


轮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