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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3-10 17:01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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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因本人热则耶·图尔迪保管不善,将位于轮台县群巴克镇阿拉萨依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证号:新(2020)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607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热则耶·图尔迪

2025年3月10日



遗失声明

因本人张勇和配偶郭成梅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7街道3街坊团结路以南汇鑫豪庭1栋17层1单元1701室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新(2017)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3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勇

郭成梅

2025年3月10日



遗失声明

因我单位保管不善,将位于轮台县7街道3街坊波斯坦路东侧,南邻县防疫站一宗地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证号:新(2023)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5号,宗地面积2271㎡,房屋建筑面积3217.6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