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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博斯坦路西侧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0 16:5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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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艾合买提·吾斯曼位于轮台县博斯坦路西侧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证号:轮台县国用(2005)第00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14.04㎡,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轮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