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轮台县青年路第四办公楼二楼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96-4680997
轮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4日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雨欣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轮台县阿克萨来乡月堂村 |
批准用地面积:800㎡ 实测用地面积:957㎡ 房屋建筑面积:106.2㎡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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