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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买尔江·卡德、李华山等7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和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6-07-31 20:5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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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吾买尔江·卡德与配偶热西旦木·阿卜拉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红桥新区314国道南侧家园房产-东方小区12栋5层1单元5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新(2026)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吾买尔江·卡德 

         热西旦木·阿卜拉

  2026年7月28日


因我单位(单位名称:轮台县永禾棉业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野云沟乡G3012吐和高速入口检查站东北侧1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新(2023)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220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轮台县永禾棉业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因本人李华山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西一路以东西域小区—骏宏房产3栋1单元5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证字第2015122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华山

2026年7月28日


因本人图尔荪·胡杜尤木与配偶坎拜妮萨·玉苏普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博斯坦路佰汇都市花园4栋6单元201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字第20090037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图尔荪·胡杜尤木

        坎拜妮萨·玉苏普

   2026年7月28日



因本人艾麦尔·铁米尔与配偶阿依努尔·卡德尔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团结路东苑小区-XH9栋1单元604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字第2004057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艾麦尔·铁米尔

          阿依努尔·卡德尔

2026年7月28日



原不动产权利人韩付军与配偶冯俊景坐落于轮台县6街坊2街坊团结西路星源大厦1栋3层4单元301室房屋,现根据轮台县人民法院(2026)新2822执恢14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办理该房屋转移登记(因法律文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新(2017)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7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轮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8日



因我单位(单位名称:巴州金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红桥开发区塔里木路东侧西域小区西侧,园区管委会北侧—金宝房产开发建设项目商业宗地(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新(2023)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144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巴州金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