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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6-21 12:2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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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艾尼瓦尔·居马和古丽娜尔·买那甫保管不善,将位于轮台县团结路北侧东苑小区桃花园111单元101室(西头数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证轮台字第20001734房屋建筑面积为75.57,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丢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艾尼瓦尔·居马、古丽娜尔·买那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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