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自然资告字〔2023〕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轮台县境内四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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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LTX-2023-34 |
轮台县314国道北侧、圆辉环保检测东侧 |
6.4555(公顷) |
商业用地 |
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5 |
小于等于45 |
大于等于20 |
40 |
1515.816 |
758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39 |
轮台县314国道以北、克其克亚沟西侧、众鑫汽修东侧 |
0.4334(公顷) |
商业用地 |
大于等于1 |
大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20 |
40 |
78.9353 |
40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40 |
轮台县小康路南侧、拉帕路西侧 |
0.1697(公顷) |
商业用地 |
大于等于1 |
小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20 |
40 |
34.0758 |
18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42 |
轮台县群巴克镇恰先拜村发展西路南侧 |
1.3969(公顷) |
工业用地 |
大于等于0.5小于等于0.8 |
小于等于30 |
大于等于20 |
50 |
85.0615 |
43 |
不含 拆迁费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人须在挂牌时间内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公告截止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竞买申请:
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金证明等,于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10月19日,前往轮台县自然资源局索取有关文件。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19:00时前,前往轮台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本次竞价规定阶梯价均为50000元。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时间定于2023年10月31日19:00时,地点在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3345328222⠂༯span>⠼/span>⠂༯span>⠼/span>⠼font face="仿宋_GB2312" >联系人:郭先生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༯span>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