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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轮台县强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塔尔拉克乡建筑用砂石料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0 20:05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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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轮台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轮台县强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轮台县塔尔拉克乡建筑用砂石料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轮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吾斯曼·热合曼联系电话:0996-4680985

附件:巴矿协生态修复审发〔2026〕16号《轮台县强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塔尔拉克乡建筑用砂石料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