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

轮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6 11:31 来源: 浏览量:
打印 字体:【 微博 微信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对法治教育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纳入学法的重要内容,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把依法行政贯穿到农业执法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在“科技之冬”活动日、“3·15”农资打假、高素质农民培育班、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日、农业技术指导活动以及日常执法检查服务管理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群众进行了宣传,在干部群众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全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12次,培训人数累计124人次,集中宣传活动20余次。

(三)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坚持从源头监管、矛盾化解、专项治理等方面入手,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监管,维护农业市场和营商环境稳定,确保“三农”工作有序开展。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开展农机、畜禽、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等专项行动,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机手、畜禽养殖户、渔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畜禽、农产品生产安全无事故。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维护了农业生产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工作亮点。

(一)执法工作整乡集中推进。结合春耕备耕农忙时节,轮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整乡开展涉农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保证在一个乡镇集中开展1天执法检查,同时,提前与乡镇分管执法队伍的领导沟通,安排至少两名执法人员配合,保证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主要领导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督促乡镇薄弱环节迅速整改提升。为发挥县级主管部门“传帮带”作用,我局今年组织各乡镇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保证县乡两级联动畅通。

(二)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2024年以来建立以“使用者交回、经营者回收,归集点贮存、专业化处置”为基础的处理模式,在全县农药经营网点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引进专业回收企业,在我县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转运点,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提供便利。

(三)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利用“科技之冬”、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涉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组织监管对象召开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等专题会议,保证普法宣传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还不到位,法治机构人员不足,年龄和知识结构与法治建设要求不匹配,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专业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满足执法工作需求。今后落实好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领会法治建设对于农业农村工作、对于全县工作整体布局的重要性,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理论储备,为法治工作建设打好基础。

(二)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需进一步紧密。思想上能够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并努力贯彻落实,但除了部分工作外,在其他工作中与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没有深挖农业工作特点,对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还不够细致、投入精力有时不够。今后我局将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农业执法监管等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全县农业生产、经营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涉农经营人员和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农业执法的队伍建设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三)学法需进一步全面,普法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不够深入、系统、全面,没有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学法的效果不明显,没有真正用法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法治宣讲材料不能深入群众心中,群众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还不牢固,缺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理念。今后我局进一步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将农村学法用法与高素质农民培训结合起来;同时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