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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4-08 10:09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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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轮台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行政决策、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全过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用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财政工作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常抓不懈,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教育纳入财政重点工作、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法治工作与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政府采购、财政执法等业务工作同部署。二是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财政管理、资金拨付、政策执行、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根据各科室职能特点,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分工,各科室负责人为日常工作负责人,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财政法治建设格局。

(二)强化理论武装,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示范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现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

(三)严格内控流程,规范财政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财政事项决策制度、资金审批制度、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金拨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全流程审核把关,确保财政决策科学、程序规范、合法合规。二是定期对财政业务系统、财务核算软件、资金监管平台进行全面检测维护,确保各类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定资金拨付应急预案,强化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严格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监管程序。四是认真落实财政内控、国库支付、票据管理等纪律,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动态监控、风险排查。

(四)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财政从业行为。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等制度规定和《财政干部职业道德准则》,对全局所有持行政执法证人员逐个进行审核,全部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开展财政法治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严守财经纪律和廉政红线,坚决抵制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审批等违规行为,树立风清气正的财政行业作风。2025年,未发现干部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情况,没有人受到过处分、处罚。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财政法治氛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利用政务公开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财政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财政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法治宣传与财政服务深度融合。同时加强财政法治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财政服务窗口、业务培训会等形式,结合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政府采购法宣传周、会计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共举办财政法治培训2场次,覆盖预算单位财务人员100余人次;在大厅设置法治宣传栏2期,营造了浓厚的财政法治氛围。

二、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财政法治环境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财政监管、资金拨付、政府采购、会计管理、政务服务全过程。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政府采购法宣传日、会计宣传周、惠民惠农政策宣传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宣讲、现场咨询、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惠农补贴、非税征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引导各单位依法理财、规范用财、诚信守法,不断提升全社会财政法治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治意识、财经纪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引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规范工作流程与行为准则,防范财政法律风险、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宣传形式缺乏创新。财政法治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单一,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开展精准化、智慧化宣传的力度不够。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企业、基层单位、群众的普法覆盖面和针对性仍需加强。三是财政执法能力和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财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兼职执法现象普遍;财政监督检查覆盖不够全面,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常态化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大,财政监督震慑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法治建设理论水平。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突出学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维护宪法和财经法律权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把学习贯彻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实践之中,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普法舆论氛围。落实财政部门普法责任,利用财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律法规解读。推进财政法治宣传进预算单位,引导全民增强财政法治意识、依法理财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执法,提升财政监督法治化水平。聚焦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惠民惠农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肃查处财政违法行为,以高水平财政法治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