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对2026年3月轮台县申领病残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6-4682362 0996-4682360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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