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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0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共22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轮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10期)
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