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情况
2025年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共计3436万元,已发放3436万元,支付率100%,享受农户1404户,补贴机具2140台。
二、步骤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今年是全面实施“先购后补、购后公示、定额限比”的操作方式,为确保这项惠农工程稳步推进,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严格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应坚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集体研究确定;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补贴对象确定公示、机具核实、补贴申请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公开公正公平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
依法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务必要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监管到位,把好宣传申报关、补贴对象确定确认关、自主购机关、机具核实关和资金兑付关,不允许对疆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各乡镇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有效运行。按照责任分工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和违规现象等信息。补贴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在新疆农机网等媒体统一发布。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农村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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