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法律规定,现对轮台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1.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以外违规设立办公点;
2.律师在行业以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坐班执业,或者不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
3.律师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不正当交往接触,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干涉或者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的;
4.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或者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没有及时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的;
5.律师采取诱导、欺诈等方式捏造事实,骗取当事人财物的;
6.律师采取虚假宣传、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骗取当事人财物的;
7.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其他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8.干预司法公正“三个规定”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法定职责;
(2)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
(3)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
三、举报方式
举报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现场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望广大群众在工作日期间积极提供法律服务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一)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996-4690230
举报地址:轮台县文化南路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202办公室。
(二)县委政法委
举报电话:0996-4693333
举报邮箱:1501233071@qq.com
举报地址:轮台县文化南路综治中心办公楼2楼执法监督科
(三)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996-4691601
举报邮箱:1165500622@qq.com
举报地址:轮台县文化南路综治中心办公楼1楼综合业务股
轮台县司法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