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之年工作部署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轮台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轮台县辖区内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执法不当、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监督举报,具体如下:
(一)无合法依据、无正当理由擅自超越层级、地域权限,跨行政区域执法;
(二)违反属地管辖原则,争抢案件管辖权,以“钓鱼执法”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行政区域管辖以外的案件。
(三)无法定依据、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
(四)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
(五)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扣押,违规处置罚没财物;
(六)执法人员无有效执法证件执法、辅助人员违规独立执法;
(七)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执法职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
(八)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不文明,泄露执法涉密信息或个人隐私;
(九)利用执法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违纪违规行为;
(十)其他违反行政执法规范、侵害群众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监督渠道
(一)电话监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6-4692186(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二)信函监督
邮寄地址:轮台县青年西路54号综治中心办公楼(县一小旁)
邮编:841200,信封注明“行政执法监督线索”
(三)线上监督
微信公众号:新疆政务服务
政务监督平台: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四)现场监督
现场地址:轮台县青年西路54号县司法局316室(县一小旁)
(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五)其他渠道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996-4696832
综治中心便民热线:0996-8733600
三、不予受理情形
(一)已进入或已办结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纪检监察的案件;
(二)无明确对象、无具体事实、有效线索无法核查的;
(三)涉及信访、纪检、司法管辖等非行政执法监督范畴的;
(四)恶意重复投诉、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五)其他依法依规不属于行政执法监督受理范围的事项。
四、举报须知
(一)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提供被反映单位/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篡改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二)提倡实名反映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沟通答复;匿名反映且无法补充核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反映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与工作秩序,不得干扰正常办公、执法活动;对反映内容、个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四)监督机构将依规登记、核查、处理、反馈,相关办理时限与流程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监督渠道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轮台县司法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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