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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8:54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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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征收部门: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轮台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征收项目名称:轮台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四、项目地点以及范围:轮台县交通路以北沿线、艾尔凡市场至夏玛勒巴格村道路以西片区;夏玛勒巴格村道路以东至南环路检查站片区、交通路以南平安路以东石化北路以东克孜勒村片区、青年路以南麦台村片区;文化路以西亚克巴格村片区;城镇社区管委会片区。

五、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规定的程序,选定上述项目的评估机构。有关事宜如下:

1.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2.轮台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并已报名参与的评估机构名单列表公布,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将报名相关的资料整成册,供被征收范围内村(居)民通过协商或者投票表决选择一家评估机构。

3.评估费用支付: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房地产估价业务收费标准进行协商确定。

六、报名条件

1.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机构。

2.近两年从事过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且无违法违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七、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3.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侧重房屋征收)。

5.依法独立开展房屋价值评估业务的承诺。

6.法人代表证明。

7.法人委托书。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后装订成册,报名时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审核,对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报名。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报名地点:轮台县青年路住建大厦329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3.联系方式:0996-4671190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