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轮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技术报告编制背景
因轮台县阳霞镇和铁热克巴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井使用已达到使用年限、供水规模小、水量无保障等原因,无法满足阳霞镇和铁热克巴扎乡群众的日常用水需求,为促进经济发展及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充分满足周边群众用水需求,轮台县新建设一座轮台县阳霞镇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24〕36号)的要求“在用、备用、规划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我局统筹和组织编制了《轮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以下简称“调整技术报告”)。
二、调整技术报告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六)《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24〕36号)
三、调整技术报告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我局统筹和组织开展《轮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本次编制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轮台县乡镇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治理与防护相结合的原则,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合理的划分。
2024年12月,我单位编制完成《轮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初稿),并进行内部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技术报告,形成了现在的《轮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
四、调整技术报告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七章: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写明了水源保护区调整的必要性、调整、撤销的范围、调整的依据、调整的技术路线。
第二章为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主要阐明了饮用水水源所在区域或流域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城乡土地使用现状及规划情况;饮用水水源地规划、水功能区划、重要生态功能区划等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现状与问题;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调查评价;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上游污染源调查;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风险分析。
第三章为保护区划分(调整)与定界。主要阐明了确定各级保护区划分(调整)的技术方法,选用的技术指标、数值计算方法及理由等;明确了保护区初步划分(调整)结果及分析;明确了保护区定界方案;分析了调整前后保护区范围的变化。
第四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水源水质监测网站的布置,水质项目的常规和预警监测,污染源监督、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
第五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投资估算。明确了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表,阐明了规范化建设方案可达性。
第六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图件及有关说明。主要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登记表和相关图件情况。
第七章为结论及建议。主要阐述了调整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终划分结果,并提出划定水源保护区后期工作的相关建议。
附件:《轮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网盘提取码:35hg)
轮台县水利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