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轮台县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轮台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货运源头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最终确定19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现予以公示。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货车不超限超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行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96-4693700
附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
轮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2月25日
轮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