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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9 18:29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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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县有运营车辆的经营期限届满需重新许可的8条客运班线已重新许可,有效期2025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现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0天,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轮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18号窗口反馈。

联系电话:0996-4690125


附件:轮台县道路客运班线统计表


轮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