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轮台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7万元,按照轮台县相关项目批复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777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财振〔2022〕5号)的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
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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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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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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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轮台县“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县级配套) |
轮台县 |
34.95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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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轮台县农村户厕整改问题资金项目 |
轮台县 |
156.1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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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轮台县小额信贷贴息贷款补助项目 |
轮台县 |
167.33 |
农信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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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轮台县引进生产母羊补助及防疫疫苗项目 |
轮台县 |
198.07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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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轮台县2025年项目管理费 |
轮台县 |
1220.67 |
农业农村局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四、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0996-4696590
监督举报电话:0996-4690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