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创新“财政监督+绩效管理”融合模式激活财政监管新效能
近年来,轮台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财政管理新路径,创新“财政监督+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模式,着力破解传统财政监管中“重分配、轻监督,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有效提升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坚持机制创新,推动监督与绩效同频共振
轮台县打破原有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相对独立运行的壁垒,着力构建目标统一、分工明确、衔接顺畅、协同发力的一体化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制度设计。明确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绩效目标设定与预算审核同步、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检查同步、绩效评价结果与监督问责及应用同步。二是优化业务流程。整合监督与绩效管理环节,建立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工作流程。财政监督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绩效管理则侧重于投入产出、成本效益的分析评价,二者相互印证、互为补充,形成管理闭环。三是运用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绩效监控、财政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集中汇聚、动态分析和风险预警,为融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聚焦关键环节,实现资金运行全程管控
该模式聚焦预算管理的关键节点,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前置”。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严格审核其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财政监督提前介入,对项目立项依据、实施方案的合规性进行把关,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在预算执行环节,强化“动态监控”。建立资金使用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机制。财政监督部门结合国库支付动态、现场检查等,密切关注资金流向和支出进度;绩效管理部门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执行偏差及时预警纠偏。二者信息互通,共同督促单位规范、高效使用资金。
在决算和评价环节,注重“结果应用”。将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结合,作为改进管理、调整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监督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及时调减或取消低效无效项目资金,对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
三、取得显著成效,财政监管效能持续释放
“财政监督+绩效管理”融合模式的实践,为轮台县财政管理注入了新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预算安排更精准。通过绩效引导和监督把关,预算安排更加聚焦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和民生急需,资金分配的科学性、精准度显著提升。
资金使用更高效。全过程绩效监控与监督,有效遏制了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充分挖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效率提高。
责任意识更强化。各预算单位“要钱需评审、花钱讲绩效、失职必追究”的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效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
监管体系更完善。融合模式实现了从单纯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与效益性并重的转变,构建起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新型财政监管体系,提升了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轮台县将继续深化“财政监督+绩效管理”融合模式改革,不断丰富融合内涵,拓展应用范围,强化技术支撑,完善结果应用机制,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实效来,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更大财政力量。
在预算执行环节,强化“动态监控”。建立资金使用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机制。财政监督部门结合国库支付动态、现场检查等,密切关注资金流向和支出进度;绩效管理部门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执行偏差及时预警纠偏。二者信息互通,共同督促单位规范、高效使用资金。
在决算和评价环节,注重“结果应用”。将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结合,作为改进管理、调整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监督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及时调减或取消低效无效项目资金,对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
三、取得显著成效,财政监管效能持续释放
“财政监督+绩效管理”融合模式的实践,为轮台县财政管理注入了新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预算安排更精准。通过绩效引导和监督把关,预算安排更加聚焦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和民生急需,资金分配的科学性、精准度显著提升。
资金使用更高效。全过程绩效监控与监督,有效遏制了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充分挖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效率提高。
责任意识更强化。各预算单位“要钱需评审、花钱讲绩效、失职必追究”的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效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
监管体系更完善。融合模式实现了从单纯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与效益性并重的转变,构建起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新型财政监管体系,提升了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轮台县将继续深化“财政监督+绩效管理”融合模式改革,不断丰富融合内涵,拓展应用范围,强化技术支撑,完善结果应用机制,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实效来,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更大财政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