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新疆轮台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至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查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3.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轮台塔中民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0996-4698166,通讯地址:新疆巴州轮台县第五综合办公楼发改委,邮政编码:841600。
编制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8009712292,电子信箱:1150474508@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东后街143号28幢102号,邮政编码:100075。
6.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
轮台塔中民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